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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莲心目中的《法华经》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教授 杨曾文


   在镰仓时代成立的佛教宗派中,日莲宗是最富有独特风格的宗派之一。日莲宗虽与天台宗一样奉《法华经》为基本经典,但对此经作出了新的解释,进而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以〞妙法莲华经〞五字经题为核心的教义体系。

   日莲宗的创始人日莲(1222-1282 年)原是天台宗僧,对其它教派真言宗(包括台密和东密)、净土宗、禅宗等也有深入研究。他通过考察比较,认为在一切佛教经典中只有《法华经》是最圆满优胜的经典,并在吸收天台宗的一些概念、命题的基础上对此经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解释和论证,把当时盛行的净土宗、禅宗和真言宗称之为〞邪法〞、〞邪教〞而予以批判,主张通过国家政权宣布以《法华经》为全国信奉的〞正法〞,废除净土宗等其它教法。日莲著有《立正安国论》、《开目钞》、《观心本尊钞》和《撰时钞》、《报恩钞》,此称日莲宗五大部。现有不同版本的日莲《遗文》或《全集》行世。本文主要对日莲的《法华经》至上的观点和他对《法华经》的理解与论证作概要的论述。

 

一、〞立正安国〞--主张以《法华经》为国家最高〞正法〞

   日本在 13 世纪中叶连续发生日蚀、月蚀等罕见天象和地震,又有水旱等自然灾害,流行疫病。日莲此时经过到各地考察和修学,对佛教各个宗派的教义已经有了系统的了解和深入的思考,开始形成以《法华经》为最高经典,以专弘《法华经》为终身使命,以五字经题为教义核心的教法构想。他在不断构建和深化自己的教义体系过程中,一直密切注视着以镰仓幕府为中心的社会政治形势和净土宗、禅宗在幕府支持下迅速扩展的佛教界情况。他作为一个虔诚的学僧,认为日本连年出现天象反常和天灾现象是由于社会上流行〞邪法〞而造成的。他先后写了《守护国家论》和《对治灾害钞》,引证《金光明经》、《仁王经》、《大集经》等的经文,说由于净土宗〞邪法〞盛行,〞护国善神〞和〞圣人〞离国而去,才招致天变和诸种灾害,对治方法是当政者应禁止〞邪法〞,改而〞护持正法〞,即在全国弘布《法华经》。

   日本文应元年(1260 年)日莲写出《立正安国论》,通过幕府近臣宿谷光则转呈前执权北条时赖。文章以〞主人〞、〞旅客〞互相答问的体裁主要讲述了以下两个主张:(一)把法然的《选择本愿念佛集》及其创立的净土宗贬为〞邪法〞、〞谤法〞,广引佛经指出日本之所以灾害连年和危机四伏,就是因为举国信奉〞邪法〞、〞邪教〞,从而使得护国善神、圣人离国而去,郑重地建议幕府下令禁止。(二)称《法华经》是〞正法〞,要求幕府当政者把法华信仰推行到全国。他借〞客〞之口说:〞国依法而昌,法因人而贵。国亡人灭,佛谁而可崇,法谁可信哉!先祈国家,须立佛法。〞然后指出:〞禁谤法之人,重正道之侣,国中安稳,天下太平。〞(1) 是说能否奉《法华经》为正法,关系到国家的兴亡和安危。他在文章中还表示,如果举国信奉《法华经》,则所在皆佛国,〞十方悉宝土也〞。(2)

   应当指出,当时日莲所说的〞正法〞有时是指天台宗,或称之为〞圆教〞。他在文章前署名〞天台沙门日莲〞,表明尚未有意脱离天台宗。翌年,当他在镰仓幕府所在地附近宣传他的主张,攻击净土宗等时,受到净土宗信徒的指控。幕府把他流放到伊豆(在今静冈县)。他两年后被赦,面临元朝以武力胁迫日本臣伏的严峻形势,他除继续批评净土宗外,还把批评的矛头指向禅宗、律宗和真言宗,再次向幕府进谏,指出只有奉法华信仰,禁止〞邪法〞才能防止亡国,于是在文永八年(1271 年)被流放佐渡,三年后被赦。又第三次向幕府进谏,但仍不被理睬,最后隐居甲斐的身延山(在今山梨县),专心从事著述和传教,建立早期日莲宗教团。日莲在颠沛流离的创教和传法的生涯中,不断充实和发展自己的教义体系,写出《开目钞》、《观心本尊钞》等众多著作,逐渐放弃原来天台宗的立场,提出自己对《法华经》的新的理解和论证,完成了以《法华经》题目为核心的教义体系。

 

二、认为《法华经》优胜,至高无上

   正如中国佛教宗派都有自己的判教理论一样,日莲在创立日莲宗过程中也提出自己的判教理论。据此判教理论,可以看出他是如何评价《法华经》的。这里仅利用他在《教机时国钞》中提出的〞教、机、时、国、教法流布先后〞判教框架,参照其它重要著作,着重揭示他的《法华经》至高无上的观点。

   教,指教法。日莲继承中国天台宗创始人智 的〞五时〞(华严、阿含、方等、般若、法华)、〞化法四教〞(藏、通、别、圆)的判教理论,认为在大小乘一切佛经中,只有《法华经》最为优越,是〞第一经王〞。他在《开目钞》中说,在释迦佛成道之后 50 年传法的生涯中,前 40 年所说的经典皆〞未显真实〞,皆属应机随缘说法的〞权经〞,只有最后 8 年所说的《法华经》〞皆是真实〞,是展示佛的〞本怀〞,宣说觉悟的真实内容。(3) 他认为《法华经》比其它佛经优越的地方有三点:一是讲一切人可以成佛,包括声闻、缘觉二乘和恶人以及被佛教一向歧视的女人;二是讲〞一念三千之法门〞,日莲着重从〞十界互具〞进行解释;三是讲释迦为〞久远实成〞的法身佛。(4) 日莲接受天台智 在《法华文句》中把《法华经》前十四品作为〞迹门〞,后十四品称为〞本门〞的说法,进而认为在〞本门〞中只有<从地涌出品>后半部分、<寿量品>和<分别功德品>前半部分最为重要。又说:〞彼一品二半,此但题目五字也。〞这五字题目即〞妙法莲华经〞(加上〞南无〞是七字),隐藏于<寿量品>的〞文底〞。此经题是《法华经》的〞肝心〞,与诸法实相〞一念三千〞是等同无二的。(5) 这样,在日莲的判教理论中,佛法的优胜层次是:大小乘诸经--《法华经》--<寿量品>与另两个半品--〞妙法莲华经〞。

   机,原指素质、根机,也直接用来指接受佛法的人。日莲发挥佛教所说在佛灭千年的之内是〞正法时〞,进入佛灭二千年是〞像法时〞,此后进入〞末法〞时(佛法将灭的末世)的说法,认为相应于此三时有三机,流行不同的佛法。适应于〞正法机〞先流行小乘经,后流行权大乘经;适应于〞像法机〞则流行《法华经》的迹门教法,以中国智 和日本最澄为代表;适应于〞末法机〞的教法则是《法华经》的本门教法,实即〞南无妙法莲华经〞。(6) 时间越往后,众生根机越底下,越应授于最上等佛法,所以在末法时代应传授一切众生以《法华经》本门的精华--〞妙法莲华经〞。《撰时钞》卷下说:〞持妙法莲华经五字,作为谤法一阐提(按,极恶者)白癫病之辈良药。〞(7)

   时,指佛法流行的时代。日莲利用《大集经》所说在佛灭后有五个 500 年的说法,说在正、像、末三时流行不同的大小乘佛法,到了像法后半期出现法华迹门正法,而认为他正处在佛灭后 2200 年,属于末法初期,正应弘布法华本门正法--〞南无妙法莲华经〞。

   国,是流行佛法的国度。有流行小乘、大乘之国,或大小乘兼行之国,但日本是〞一向大乘国,大乘中《法华经》之国〞,故应弘布法华本门妙法。

   教法流布先后,或简称〞序〞,是指教法适应时机不同而流行的先后次序。正、像、末三时先后流行不同的佛法,既然进入末法时,就应流行适宜此时的法华本门妙法。

   可见,日莲通过自己的判教理论把《法华经》提到最高地位,而最后的结论是:法华经题才是适宜末法时代日本乃至世界(阎浮提)的最高最圆满的佛法。

 

三、《法华经》的〞肝心〞--〞南无妙法莲华经〞

   日本进入平安时代后期(10 世纪之后),在社会危机四伏,并且经常出现动乱的形势下,佛教的〞末法〞思想在佛教界特别盛行。这种思想强调离开佛灭时间越久,众生的接受佛法的素质越低,僧人的品质越下降,世上仅有教法而无真正的修行者和证悟者,并且佛法面临灭亡的危险。与此相应,简单易行的净土信仰迅速兴起。天台宗僧源信(942-1017)著《往生要集》分类汇集净土经典文句,提倡在〞末代〞修持净土念佛法门。进入镰仓时代(1192-1333),法然(1133-1212)著《选择本愿念佛集》,最早成立净土宗。他认为在〞末法〞时代众生修持净土法门以外的〞圣道〞诸法不可能解脱,只有唱念〞南无阿弥陀佛〞才能超脱生死。这五字名号具有无限功德和神威,口称这五字名号可以灭罪和往生净土。此后其弟子亲鸾(1173-1262)著《教行信证》,创立净土真宗,进而提倡〞一念净信,往生成佛〞。净土信仰在镰仓时代曾特别盛行。日莲在创教过程中批评的主要方向是净土宗,此外是禅宗、真言宗等。日莲提倡法华五字或七字经题,应当说是受到净土宗口称念佛的启发和影响的。

   日莲说一部八卷二十八品的《法华经》的最精要部分是它的题目--〞妙法莲华经〞,称之为全经的〞肝心〞。《撰时钞》卷下以答问的形式对此作了解释。他说既然《华严经》的肝心是〞大方广佛华严经〞,《大集经》的肝心是〞大方等大集经〞…一切经皆以〞如是我闻〞之上的题目为其肝心,那么,《法华经》的肝心应是〞妙法莲华经〞。因为《法华经》是一切佛经之〞王〞,所以此经题也是一切佛经的肝心,是〞位于一切佛、菩萨、二乘、天、人、修罗、龙神等之上的正法〞。(8) 《观心本尊钞》说:〞释尊因行、果德二法,妙法莲华经五字具足。我等受持此五字,自然让与彼因果功德。〞(9) 他在《唱法华题目钞》中说在此经题五字中包含了一念三千、百界千如、三千世间及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的一切法门。(10) 他认为,对于天台宗的〞理具〞的一念三千诸法,普通人难以理解,自然也不能通过坐禅观心领悟实相而达到解脱。但如果唱念〞妙法莲华经〞五字就可以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无上妙法,达到解脱。他说:〞不识一念三千者,佛起大慈悲,五字内裹此珠,令悬末代幼稚颈。四大菩萨守护此人。〞(11) 任何人,包括一切智者、愚者和善人、恶人在内,皆可因唱念此经题而成佛。

   日莲以法华经题为核心,提出〞三大秘法〞作为日莲宗的基本教义。此五字(或加〞南无〞成七字)从作为信仰对象来说,是〞本门本尊〞,如将此五字为中心,配以诸佛菩萨和护法善神等名字,用笔绘出,则为〞本尊曼荼罗〞;此五字从作为修行唱念的内容来说,是〞本门题目〞;从尊奉和唱念此经题可以拥有防非止恶的功能来说,则称之为〞本门戒坛〞。(12) 可以说,这是日莲宗独特风格的集中表现。

 

四、〞《法华经》行者〞日莲

   《法华经 • 从地涌出品》记载,释迦牟尼佛不同意由〞他方国土〞的菩萨在他灭后护持弘通《法华经》,说〞我娑婆世界〞(难忍世界,实指现实人间)自有无数菩萨及其眷属承担此任,此时大地震裂,从地下涌出无数菩萨,其中有四位导师--上行、无边行、净行、安立行四菩萨。对于以往人们极少注意的这段文字,日莲特别重视,说在像法之时,天台智 虽提出〞理具〞三千之法,但未能弘布〞事行〞的〞一念三千〞--〞妙法莲华经〞,进入末法时代,〞地涌菩萨始出现于世,但以妙法莲华经五字,令服幼稚,因谤堕恶必由得益是也〞。(13) 日莲在不少地方以地涌菩萨自况,自认为是末法时代肩负弘布法华本门妙法使命的〞《法华经》行者〞。《撰时钞》卷上说在佛灭后 1800 年间只有三位法华行者,即释迦佛、智 、最澄。(14) 那么,进入末法时代的法华行者是谁呢?日莲认为自己当之无愧。日莲在《撰时钞》卷上说自己是〞阎浮提第一《法华经》行者。〞在《开目钞》卷下他甚至宣称:〞我是日本之柱,我是日本之眼目,我是日本之大船。〞(15) 在镰仓时代创立宗派的人中,像日莲那样具有强烈的弘法使命感,不惜牺牲自己身命再三地向当政者进谏抗争,对异己教派进行激烈批判,是十分罕见的。

   佛教与其它文化形态一样,是随顺时代和社会、地域而发生变化的。从日莲宗和日本其它宗派的成立,再次证明了这个道理。

 

注释:

(1.) 高佐贯长、昭和六十二年改订第四版《日莲经人御遗文》(下简称《御遗文》)第 17 页上。

(2.) 《御遗文》第 26 页。

(3.) 《御遗文》第 29 页。另参考《药王品得意钞》,《御遗文》 311 页。

(4.) 《开目钞》 卷上、卷下,《御遗文》第 48、60、63-65 等页。

(5.) 限于篇幅不能详,此为综合《开目钞》、《观心本尊钞》、《撰时钞》及《十法界事》等的有关部份的概述。

(6.) 《观心本尊钞》、《撰时钞》等。

(7.) 《御遗文》第 111 页。

(8.) 《御遗文》第 168-170 页。

(9.) 《御遗文》第 88 页。

(10.) 《御遗文》第 269-270 页。

(11.) 《御遗文》第 101 页。

(12.) 详见拙著《日本佛教史》(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5 年出版)第 444-449 页。

(13.) 《观心本尊钞》,《御遗文》第 100 页。

(14.) 《御遗文》第 155 页。

(15.) 分别见《御遗文》第 112 页、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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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蓮心目中的《法華經》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教授 楊曾文


   在鐮倉時代成立的佛教宗派中,日蓮宗是最富有獨特風格的宗派之一。日蓮宗雖與天臺宗一樣奉《法華經》爲基本經典,但對此經作出了新的解釋,進而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以〞妙法蓮華經〞五字經題爲核心的教義體系。

   日蓮宗的創始人日蓮(1222-1282年)原是天臺宗僧,對其他教派真言宗(包括台密和東密)、淨土宗、禪宗等也有深入研究。他通過考察比較,認爲在一切佛教經典中只有《法華經》是最圓滿優勝的經典,並在吸收天臺宗的一些概念、命題的基礎上對此經作出了自己獨特的解釋和論證,把當時盛行的淨土宗、禪宗和真言宗稱之爲〞邪法〞、〞邪教〞而予以批判,主張通過國家政權宣佈以《法華經》爲全國信奉的〞正法〞,廢除淨土宗等其他教法。日蓮著有《立正安國論》、《開目鈔》、《觀心本尊鈔》和《撰時鈔》、《報恩鈔》,此稱日蓮宗五大部。現有不同版本的日蓮《遺文》或《全集》行世。本文主要對日蓮的《法華經》至上的觀點和他對《法華經》的理解與論證作概要的論述。

 

一、〞立正安國〞--主張以《法華經》爲國家最高〞正法〞

   日本在 13 世紀中葉連續發生日蝕、月蝕等罕見天象和地震,又有水旱等自然災害,流行疫病。日蓮此時經過到各地考察和修學,對佛教各個宗派的教義已經有了系統的瞭解和深入的思考,開始形成以《法華經》爲最高經典,以專弘《法華經》爲終身使命,以五字經題爲教義核心的教法構想。他在不斷構建和深化自己的教義體系過程中,一直密切注視著以鐮倉幕府爲中心的社會政治形勢和淨土宗、禪宗在幕府支援下迅速擴展的佛教界情況。他作爲一個虔誠的學僧,認爲日本連年出現天象反常和天災現象是由於社會上流行〞邪法〞而造成的。他先後寫了《守護國家論》和《對治災害鈔》,引證《金光明經》、《仁王經》、《大集經》等的經文,說由於淨土宗〞邪法〞盛行,〞護國善神〞和〞聖人〞離國而去,才招致天變和諸種災害,對治方法是當政者應禁止〞邪法〞,改而〞護持正法〞,即在全國弘布《法華經》。

   日本文應元年(1260 年)日蓮寫出《立正安國論》,通過幕府近臣宿穀光則轉呈前執權北條時賴。文章以〞主人〞、〞旅客〞互相答問的體裁主要講述了以下兩個主張:(一)把法然的《選擇本願念佛集》及其創立的淨土宗貶爲〞邪法〞、〞謗法〞,廣引佛經指出日本之所以災害連年和危機四伏,就是因爲舉國信奉〞邪法〞、〞邪教〞,從而使得護國善神、聖人離國而去,鄭重地建議幕府下令禁止。(二)稱《法華經》是〞正法〞,要求幕府當政者把法華信仰推行到全國。他借〞客〞之口說:〞國依法而昌,法因人而貴。國亡人滅,佛誰而可崇,法誰可信哉!先祈國家,須立佛法。〞然後指出:〞禁謗法之人,重正道之侶,國中安穩,天下太平。〞[1] 是說能否奉《法華經》爲正法,關係到國家的興亡和安危。他在文章中還表示,如果舉國信奉《法華經》,則所在皆佛國,〞十方悉寶土也〞。[2]

   應當指出,當時日蓮所說的〞正法〞有時是指天臺宗,或稱之爲〞圓教〞。他在文章前署名〞天臺沙門日蓮〞,表明尚未有意脫離天臺宗。翌年,當他在鐮倉幕府所在地附近宣傳他的主張,攻擊淨土宗等時,受到淨土宗信徒的指控。幕府把他流放到伊豆(在今靜岡縣)。他兩年後被赦,面臨元朝以武力脅迫日本臣伏的嚴峻形勢,他除繼續批評淨土宗外,還把批評的矛頭指向禪宗、律宗和真言宗,再次向幕府進諫,指出只有奉法華信仰,禁止〞邪法〞才能防止亡國,於是在文永八年(1271 年)被流放佐渡,三年後被赦。又第三次向幕府進諫,但仍不被理睬,最後隱居甲斐的身延山(在今山梨縣),專心從事著述和傳教,建立早期日蓮宗教團。日蓮在顛沛流離的創教和傳法的生涯中,不斷充實和發展自己的教義體系,寫出《開目鈔》、《觀心本尊鈔》等衆多著作,逐漸放棄原來天臺宗的立場,提出自己對《法華經》的新的理解和論證,完成了以《法華經》題目爲核心的教義體系。

 

二、認爲《法華經》優勝,至高無上

   正如中國佛教宗派都有自己的判教理論一樣,日蓮在創立日蓮宗過程中也提出自己的判教理論。據此判教理論,可以看出他是如何評價《法華經》的。這裏僅利用他在《教機時國鈔》中提出的〞教、機、時、國、教法流布先後〞判教框架,參照其他重要著作,著重揭示他的《法華經》至高無上的觀點。

   教,指教法。日蓮繼承中國天臺宗創始人智 的〞五時〞(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化法四教〞(藏、通、別、圓)的判教理論,認爲在大小乘一切佛經中,只有《法華經》最爲優越,是〞第一經王〞。他在《開目鈔》中說,在釋迦佛成道之後 50 年傳法的生涯中,前 40 年所說的經典皆〞未顯真實〞,皆屬應機隨緣說法的〞權經〞,只有最後 8 年所說的《法華經》〞皆是真實〞,是展示佛的〞本懷〞,宣說覺悟的真實內容。[3] 他認爲《法華經》比其他佛經優越的地方有三點:一是講一切人可以成佛,包括聲聞、緣覺二乘和惡人以及被佛教一向歧視的女人;二是講〞一念三千之法門〞,日蓮著重從〞十界互具〞進行解釋;三是講釋迦爲〞久遠實成〞的法身佛。[4] 日蓮接受天臺智 在《法華文句》中把《法華經》前十四品作爲〞迹門〞,後十四品稱爲〞本門〞的說法,進而認爲在〞本門〞中只有<從地湧出品>後半部分、<壽量品>和<分別功德品>前半部分最爲重要。又說:〞彼一品二半,此但題目五字也。〞這五字題目即〞妙法蓮華經〞(加上〞南無〞是七字),隱藏于<壽量品>的〞文底〞。此經題是《法華經》的〞肝心〞,與諸法實相〞一念三千〞是等同無二的。[5] 這樣,在日蓮的判教理論中,佛法的優勝層次是:大小乘諸經--《法華經》--<壽量品>與另兩個半品--〞妙法蓮華經〞。

   機,原指素質、根機,也直接用來指接受佛法的人。日蓮發揮佛教所說在佛滅千年的之內是〞正法時〞,進入佛滅二千年是〞像法時〞,此後進入〞末法〞時(佛法將滅的末世)的說法,認爲相應於此三時有三機,流行不同的佛法。適應于〞正法機〞先流行小乘經,後流行權大乘經;適應於〞像法機〞則流行《法華經》的迹門教法,以中國智和日本最澄爲代表;適應於〞末法機〞的教法則是《法華經》的本門教法,實即〞南無妙法蓮華經〞。[6] 時間越往後,衆生根機越底下,越應授於最上等佛法,所以在末法時代應傳授一切衆生以《法華經》本門的精華--〞妙法蓮華經〞。《撰時鈔》卷下說:〞持妙法蓮華經五字,作爲謗法一闡提(按,極惡者)白癲病之輩良藥。〞[7]

   時,指佛法流行的時代。日蓮利用《大集經》所說在佛滅後有五個 500 年的說法,說在正、像、末三時流行不同的大小乘佛法,到了像法後半期出現法華迹門正法,而認爲他正處在佛滅後 2200 年,屬於末法初期,正應弘布法華本門正法--〞南無妙法蓮華經〞。

   國,是流行佛法的國度。有流行小乘、大乘之國,或大小乘兼行之國,但日本是〞一向大乘國,大乘中《法華經》之國〞,故應弘布法華本門妙法。

   教法流布先後,或簡稱〞序〞,是指教法適應時機不同而流行的先後次序。正、像、末三時先後流行不同的佛法,既然進入末法時,就應流行適宜此時的法華本門妙法。

   可見,日蓮通過自己的判教理論把《法華經》提到最高地位,而最後的結論是:法華經題才是適宜末法時代日本乃至世界(閻浮提)的最高最圓滿的佛法。

 

三、《法華經》的〞肝心〞--〞南無妙法蓮華經〞

   日本進入平安時代後期(10 世紀之後),在社會危機四伏,並且經常出現動亂的形勢下,佛教的〞末法〞思想在佛教界特別盛行。這種思想強調離開佛滅時間越久,衆生的接受佛法的素質越低,僧人的品質越下降,世上僅有教法而無真正的修行者和證悟者,並且佛法面臨滅亡的危險。與此相應,簡單易行的淨土信仰迅速興起。天臺宗僧源信(942-1017)著《往生要集》分類彙集淨土經典文句,提倡在〞末代〞修持淨土念佛法門。進入鐮倉時代(1192-1333),法然(1133-1212)著《選擇本願念佛集》,最早成立淨土宗。他認爲在〞末法〞時代衆生修持淨土法門以外的〞聖道〞諸法不可能解脫,只有唱念〞南無阿彌陀佛〞才能超脫生死。這五字名號具有無限功德和神威,口稱這五字名號可以滅罪和往生淨土。此後其弟子親鸞(1173-1262)著《教行信證》,創立淨土真宗,進而提倡〞一念淨信,往生成佛〞。淨土信仰在鐮倉時代曾特別盛行。日蓮在創教過程中批評的主要方向是淨土宗,此外是禪宗、真言宗等。日蓮提倡法華五字或七字經題,應當說是受到淨土宗口稱念佛的啓發和影響的。

   日蓮說一部八卷二十八品的《法華經》的最精要部分是它的題目--〞妙法蓮華經〞,稱之爲全經的〞肝心〞。《撰時鈔》卷下以答問的形式對此作了解釋。他說既然《華嚴經》的肝心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大集經》的肝心是〞大方等大集經〞…一切經皆以〞如是我聞〞之上的題目爲其肝心,那麽,《法華經》的肝心應是〞妙法蓮華經〞。因爲《法華經》是一切佛經之〞王〞,所以此經題也是一切佛經的肝心,是〞位於一切佛、菩薩、二乘、天、人、修羅、龍神等之上的正法〞。[8] 《觀心本尊鈔》說:〞釋尊因行、果德二法,妙法蓮華經五字具足。我等受持此五字,自然讓與彼因果功德。〞[9] 他在《唱法華題目鈔》中說在此經題五字中包含了一念三千、百界千如、三千世間及心、佛、衆生三無差別的一切法門。[10] 他認爲,對於天臺宗的〞理具〞的一念三千諸法,普通人難以理解,自然也不能通過坐禪觀心領悟實相而達到解脫。但如果唱念〞妙法蓮華經〞五字就可以在不知不覺中接受無上妙法,達到解脫。他說:〞不識一念三千者,佛起大慈悲,五字內裹此珠,令懸末代幼稚頸。四大菩薩守護此人。〞[11] 任何人,包括一切智者、愚者和善人、惡人在內,皆可因唱念此經題而成佛。

   日蓮以法華經題爲核心,提出〞三大秘法〞作爲日蓮宗的基本教義。此五字(或加〞南無〞成七字)從作爲信仰物件來說,是〞本門本尊〞,如將此五字爲中心,配以諸佛菩薩和護法善神等名字,用筆繪出,則爲〞本尊曼荼羅〞;此五字從作爲修行唱念的內容來說,是〞本門題目〞;從尊奉和唱念此經題可以擁有防非止惡的功能來說,則稱之爲〞本門戒壇〞。[12] 可以說,這是日蓮宗獨特風格的集中表現。

 

四、〞《法華經》行者〞日蓮

   《法華經 • 從地湧出品》記載,釋迦牟尼佛不同意由〞他方國土〞的菩薩在他滅後護持弘通《法華經》,說〞我娑婆世界〞(難忍世界,實指現實人間)自有無數菩薩及其眷屬承擔此任,此時大地震裂,從地下湧出無數菩薩,其中有四位導師--上行、無邊行、淨行、安立行四菩薩。對於以往人們極少注意的這段文字,日蓮特別重視,說在像法之時,天臺智雖提出〞理具〞三千之法,但未能弘布〞事行〞的〞一念三千〞--〞妙法蓮華經〞,進入末法時代,〞地湧菩薩始出現於世,但以妙法蓮華經五字,令服幼稚,因謗墮惡必由得益是也〞。[13] 日蓮在不少地方以地湧菩薩自況,自認爲是末法時代肩負弘布法華本門妙法使命的〞《法華經》行者〞。《撰時鈔》卷上說在佛滅後 1800 年間只有三位法華行者,即釋迦佛、智 、最澄。[14] 那麽,進入末法時代的法華行者是誰呢?日蓮認爲自己當之無愧。日蓮在《撰時鈔》卷上說自己是〞閻浮提第一《法華經》行者。〞在《開目鈔》卷下他甚至宣稱:〞我是日本之柱,我是日本之眼目,我是日本之大船。[15] 〞在鐮倉時代創立宗派的人中,像日蓮那樣具有強烈的弘法使命感,不惜犧牲自己身命再三地向當政者進諫抗爭,對異己教派進行激烈批判,是十分罕見的。

   佛教與其他文化形態一樣,是隨順時代和社會、地域而發生變化的。從日蓮宗和日本其他宗派的成立,再次證明了這個道理。

 

注釋:

[1.] 高佐貫長、昭和六十二年改訂第四版《日蓮經人御遺文》(下簡稱《御遺文》)第 17 頁上。

[2.] 《御遺文》第 26 頁。

[3.] 《御遺文》第 29 頁。另參考《藥王品得意鈔》,《御遺文》 311 頁。

[4.] 《開目鈔》 卷上、卷下,《御遺文》第 48、60、63-65 等頁。

[5.] 限於篇幅不能詳,此爲綜合《開目鈔》、《觀心本尊鈔》、《撰時鈔》及《十法界事》等的有關部份的概述。

[6.] 《觀心本尊鈔》、《撰時鈔》等。

[7.] 《御遺文》第 111 頁。

[8.] 《御遺文》第 168-170 頁。

[9.] 《御遺文》第 88 頁。

[10.] 《御遺文》第269-270 頁。

[11.] 《御遺文》第 101 頁。

[12.] 詳見拙著《日本佛教史》(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5 年出版)第 444-449 頁。

[13.] 《觀心本尊鈔》,《御遺文》第 100 頁。

[14.] 《御遺文》第 155 頁。

[15.] 分別見《御遺文》第 112 頁、6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