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料簡之忠告

唐大圓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35冊
大乘出版社出版
1978年11月初版
頁161-164


. 161頁 莊子曰﹕道惡乎隱而有真偽,言惡乎隱而有是非。又曰 ﹕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章氏太炎解詁云﹕隱正作憲, 所據依也。謂道何所依而有真偽,言何所依而有是非﹔道依 小成而有真偽之辯,言依榮華而有是非之爭。今日世衰道微 ,言辭榮華,彼此互競,是非囗起,在俗猶可,佛法非宜。 所以者何﹖佛菩薩所說經論,雖有時簡小破外,皆為方便, 意在言外,非可固執,故曰﹕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 ,何況非法﹖又曰﹕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況既有言說,本無 定限,雌黃任情,惟詞利便。若固執著,佛說常樂我淨,而 唯識則破我,又眾生皆有佛性,而大乘則說無種姓。如是涅 槃、華嚴諸經,俱可簡以似教,即謂依聖言量,用三支法, 展轉建立。孰知聖言量隨人引用,亦可轉變,如桓文假仁義 ,王莽稱周官等。因明雖有宗因喻等寄言簡過,亦得隨用有 殊,如莊子言﹕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有時則并其聖智之法 而亦竊之。總之,鑽研佛學者,不可無辯,亦不可過辯。如 大學之道,不辯則明德不能自明,在新民,不辯則庶民不 162頁 能自新,在止於至善,辯至於至善而知止,斯合於中道,如 辯至至善而猶不止,則不得不偏趨於他途以騁其辯,此之謂 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 吾近讀王君恩洋所著起信論料簡,觀其先談緣生法性諸 義,根據唯識,可謂旁徵博引,辯才無礙。至後料簡起信, 若就彼自立諸說以破其所破,似亦理善成立,無可動搖。雖 然,吾固未善法相,又與王君曾通筆札,感情方洽對於料簡 起信之當否,未便妄評。惟有欲忠告者,佛法本離言說文字 心緣等相,其或不得已而有言說文字者,則宜再三審慎,以 心緣正其祈嚮,否則,隨興之所到,雖欲指鹿為馬,命白為 黑,固非難事。 余固疏懶,又以利他事業,未暇用心,試就王君所談緣 生一段,略一辯之。原文云﹕「如是一切諸法既皆從緣生, 能生彼緣,亦定從緣生。何以故?以一切緣即一切法故。一 切法既從緣生,故一切緣亦從緣生。」今試詰之曰:真如是 一切法否?若非一切法,則汝所云緣生之法,不當稱一切, 既稱一切,則真如不應在一切法外,真如若即一切法,則就 汝所云一切法皆由緣生,真如亦應由緣生,若真如由緣生, 則應為能生彼緣,何以故?汝執能生彼緣,定從緣生故。設 汝救言,我說有為緣生之一切法,不說真如無為之法,何得 相難。今更問言,汝之真如遍一切否?若不遍一切,則違真 如義,若遍一切,則有為之緣生一切,與無為之真如一切, 兩種一切,互不相生,應各有實體,有實體故,復遍一切, 體應相雜。若無實體,則汝真如與緣生法,不過名之差」 163 別,都無實義。又真如既不生一切法,亦不從一切法生,是 真如與一切法毫無交涉,必同龜毛兔角,有與無有,得失無 關。但仁者亦曾宣言正告於人曰:一切諸法皆如幻化,都無 真實,於彼幻化,更勿生於真實之想,計住執取,是即諸法 真如。如是,既許從依他起上遠離遍計,便名真如者,則真 如仍可云從諸法生,何以故?依他起性緣生攝故。又以不計 住執取諸法名真如者,則計住執取真如,應可名諸法,亦何 不可說真如能生諸法乎?惟此乃緣生之正義,非同外道計大 自在天生及極微世性生等。設復救言,吾人當知真如之與萬 法,若當體以彰名者,實相真如,即一切法,若對執以顯理 者,實理真如,離一切法。我今約實理真如故,不妨說離一 切法。汝據即一切法之實相真如,那得相難。則應答曰:起 信論亦就當體以彰名,說真如即一切法,不礙緣生,汝不應 據對執顯理以難起信,謂真如離一切法,決定無生,此既不 然,彼云何爾?莊子曰: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若各是 其所是,而非其所非,則無論古人理善安立諸論,何患無辭 以申其辯。 以是義故,吾欲進忠告於王君,以王君之美材,能於唯 識諸籍,徹底研究,就科學之法式詮釋空有等義,引導今世 科哲諸學,及外道餘乘同趨覺路,則實無量功德,抑亦當務 之急。若忽此不為,或雖明斥遠西哲學,而暗效倭人詭辯, 是名捨一取一,未免以明月之珠,彈千仞之雀,竊 164頁 為仁者不取。彼倭人好以歷史考據家言研究佛學,其以考據 法研究者,斯於法相未嘗無補,其歷史研究者,則不知佛法 本超時間,非徒無益,而又害之。任公考證,全取倭人,自 又辯護。願仁者且高著眼,勿但率從可耳。